注意事项
(1)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全面彻底的内科及常规妇科检查。特别是血压测量,乳房及腹部检查及妇科的宫颈细胞涂片检查。
(2)患有急性或慢性肝病或有肝病史的妇女,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。
(3)对患有高血凝病、癫痫、偏头疼、糖尿病、气喘病或心力衰竭的患者,应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(4)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停药:第一次发生偏头疼或频繁发作少见的严重头痛、突发性感觉障碍(如视觉或听觉障碍)、血栓性静脉炎或血栓栓塞的前发指征(如严重的腿痛或腿肿、不明原因的呼吸或咳嗽时的刺痛感)、胸部疼痛紧缩感、发生黄疸、肝炎、全身瘙痒、癫痫发作次数增加、血压显著增高、突然发生视力障碍。
(5)连续治疗不宜超过一年,如要继续服用需遵医嘱,并进行妇科安全检查。
(6)如果规律地服用其他药物(如巴比妥类、保泰松、乙内酰脲、利福平、氨苄西林)应告诉医生,因这些药物可以干扰本品的作用,另外本品会使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需要量发生改变。
(7)如果发生阴道出血,病人须咨询医生以查明原因。
(8)如果患者有下列疾病,须告诉医生,如糖尿病、高血压、静脉曲张、耳硬化症、多发性硬化、癫痫、卟啉症、手足抽搐、小舞蹈病,所有患有上述疾病以及有静脉炎病史的患者,须在临床严密监护下用药。
(9)个别良性或恶性肝脏肿瘤患者,服用激素类药物后,(本品也含此类药物),可能发生危及生命的腹腔内出血。因此若发生异常的上腹部症状,且短时间内不自行消失,应告诉医生。
(10)雌激素类药物的益处是无可争辩的,而且已被科学证实,然而,最近有研究表明,更年期的长期的非对抗性的雌激素治疗,可能会增加子宫内膜癌的发病率,这一可疑的危险性尚不能完全除外,故任何病人均应遵守医生处方的剂量,包括有关间断服药的医嘱和疗程,而且应遵守妇科复查的约定。
(11)待手术前(提前6周)及肢体固定术(如事故后)时应停用本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