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项
1、皮疹初过敏反应:皮疹、过敏反应和进一步的全身反应,有时非常常严重(包括皮肤、肾脏、肝脏和肺)。如果出现皮疹或其它可能的过敏现象而不能确定病因时,应停用氟西汀。
2、抽搐发作:对抗抑郁药而言,抽搐发作是一个潜在的危险。因此,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,氟西汀须慎用于既往有抽搐发作史的患者。患者发生抽搐发作或抽搐发作频率增加,应立即停药。氟西汀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抽搐发作/癫痫患者,如用于癫痫控制稳定的患者,则应加强监护。
3、狂躁症:抗抑郁药应慎用于既往有躁狂/轻躁狂病史的患者。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,一旦患者发生躁狂,应立即停药。
4、肝/肾功能:氟西汀主要经肝脏代谢,通过肾脏排泄。对于严重肝功能紊乱的患者,应降低服用量,如隔日给药。连续给约2个月(每日20 mg)后,需要透析的严重肾衰患者(肾小球滤过率GFR<10 ml/min)与肾功能正常的对照者相比,血浆中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水平无差异。
5、心脏疾病:在一项双盲试验中对312例服用本品患者的心电图进行评估,未发现心脏传导阻滞。然而,对于急性心脏疾病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尚有限,因此此类患者应慎用。
6、体重减轻:氟匹汀可能导致体重减轻,但通常与基线体重成比例。
7、糖尿病:糖尿病患者服用SSRI可影Ilf4血糖浓度。服用氟西汀期间可能出现低血糖,停药后继而出现高血糖。应调够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剂量。
8、自杀/自杀观念或临床恶化:抑郁与患者自杀意念、自伤行为以及自杀(自杀相关事件)等危险的发生率增加有关。这种危险持续存在,直至症状显著缓解。由于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或更长的时间疗效可能不明显,因此在此期间应该密切监护患者,直至症状明显好转。临床经验表明,在康复的最初阶段,自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。
9、静坐不能/精神运动性不安:使用氟西汀有可能伴随静坐不能的症状,特征是主观体验到不快或痛苦的不安,需要走动,常伴有能静坐或静立。上述情况最常发生于治疗的最初几周,发生此类症状的患者,如增加剂量可能会加重症状。
10、SSRI治疗停止后的撤药症状:停约时发生撤药反应比较普遍,尤见于突然停药(见【不良反心】)。临床试验中,在氟西汀组和安慰剂组跟撤药有关的不良事件发生率都是约60%。其中氟西汀组17%,安慰剂组12%比较严重。